洗眼器和消防设施一样属于紧急防护/救险类,两者都一样,平时不使用,但是不能少;一旦有情况,可以使用。而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,这些场所是要有紧急洗眼器的存在的:对于在常规操作或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下,员工的眼睛可能接触到可能导致腐蚀、严重损伤的物质工作区域,应提供紧急洗眼设备;在处理浓度大于或等于0.1%的甲醛溶液的工作区域;在医疗区域病人的血液、体液或者含有病人血液体液的物质有可能喷溅入眼睛时,应提供洗眼设备。
1)GHS分类为1类(严重眼睛损伤)或第2A类(刺激性)眼睛危害的物质
2)供应商确定的物质导致腐蚀,严重刺激或眼睛组织损伤(阅读供应商提供的MSDS很重要)
3)供应商确定的物质可通过皮肤吸收且有毒的
4)工作中使用需要在通风厨中进行的操作的物质
5)使用漂白剂和其他化学消毒剂
6)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
7)存在病人血液体液喷溅入眼睛的风险